专门吸收女性会员 运营不到两个月即被查 鹿城查获一起策划组织传销案
近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对今年查处的一起策划组织传销案作出处罚:没收策划组织者刘某违法所得7万4千元,处以罚款50万元,合计罚没57万4千元;对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张某、王某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还有有两名参与传销的会员被处罚。

查处现场。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今年上半年,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鹿城区火车站附近有一处名为“中国美女联盟会”的组织,涉嫌传销。经执法人员调查,组织者刘某以“中国美女联盟会”为名,对外宣称该联盟会是于2016年由一群正知、正念、正能量的爱心人士和热爱公益慈善事业、倡导自由平等的魅力女性,自发组织的一个国际性、权威性、专业性的女性团体组织,以此组织招募女性入会。
刘某将“中国联盟会”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北京注册相应公司名称,在温州设立会场。该组织在宣传时,强调平台是使用新颖的商业思维模式和先进的资源平台,弘扬全球女性之“爱”、“善”、“美”为主题,通过出售有关女性维权、女性联谊、女性成长、女性智慧提升、女性美学文化研究等课程拉拢女性入会。
此后,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鹿城公安分局联合行动,前往该传销组织会场进行查处,成功查获上述传销案件。执法人员发现,关于“中国美女联盟会”的各种宣传均为虚假,其主要盈利模式为城市会长招募模式。
该组织设立城市会长、执行会长、常务会长、副会长等名头,要求入会的会长交纳十几万的会费,对于推荐他人入会的人给予 “直推奖”(提成),被推荐人则需要缴纳几万元的入会费,入会后获得推荐他人入会的资格,被推荐人再推荐他人入会,给原推荐人再获“间推奖”(提成),以此模式发展人员入会。至案发,该联盟会真正投入运营仅两个月时间,涉案共五人。组织者刘某合计收取会费9万元,给付直推奖1.6万元,从中牟利7.4万元。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和第七条第(二)项,构成传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故该局作出以上行政处罚。
温都记者 戴玮 通讯员 黄慧
内容官 陈庆井
集成官 潘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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