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笔!去年鹿城公租房补贴发放1.55亿 好消息!今年保障申请“新政”惠及更多人群
温都讯 昨起,《温州市鹿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记者从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实施办法》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公租房保障覆盖面更广。适用对象从“申请人具有温州市鹿城区居民户口(不包括 2016年12月1日前属非城镇户口居民)”变为“温州市鹿城区中低收入及公交、环卫公共服务行业中从事一线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居民户口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对象覆盖到户籍地农户、公交司机及环卫工人等群体。二是申请方式更加方便。公租房保障申请途径改变以往社区“线下”申请受理的单一做法,变为“线上”申请受理,可通过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窗口、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瓯E办等方式进行线上申请。三是住房准入条件更加严谨。申请家庭应在温州市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实行期房收购、房票安置权益等货币补偿安置且未满三年(含三年)的,货币补偿安置(含房票安置)的协议面积计入家庭住房核定面积范围。被征收人的家庭成员享受人均保底安置政策未满三年(含三年)的,其保底安置面积计入家庭住房核定面积范围。
此外,《实施办法》对受理审核、车辆条件、企业认缴出资条件、共同居住人、后续管理等相关内容也作了调整。
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有利于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体系的健康发展,有助于社会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得到公平善用,让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民生福祉,惠及民生。
近年来,鹿城区不断优化公租房保障体系,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使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为住房保障受益群体,公租房保障覆盖率节节攀升。据了解,2020年,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公租房补贴发放金额再创新高,年度发放补贴达1.55亿元,发放补贴总额居全省各县(市、区)首位。截至2020年底,鹿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2.2万户,保障人数 3万人,较去年保障人数2.4万人增长25%;全年发放公租房租补贴1.55 亿元,较去年发放补贴 1.2亿元增长29.2%。
温都记者 吕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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