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公司被罚!她16岁都不到
本期《明达说事》,我们来说一说“温州一公司被罚,她16岁都不到”这件事。
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鞋业有限公司违法使用“童工”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案件成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人力社保类行政执法事项处罚权后办理的“首案”。
经查证,该公司管理人员杨某法律意识淡薄,非法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虎某在其车间做女工。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固定证据、启动办案程序,立案后十天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7500元的罚款,同时,联系未成年人虎某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沟通协作,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温州市区一处“院落”
乱象被整治
温州市区康乐坊264号有一处空地,位于百里东路中心医院对面。由于拆迁原因被空置,里面搭建了各种违章棚,开起了一家夜市排档,甚至还成了清洁工的住所。
刚开始,店户设置了活动雨棚,夏天到了,正是啤酒、烧烤的季节,夜市排档生意也自然好了起来,店户为了增加经营面积,对雨棚进行改造装修,在雨棚下面搭建木板,前面设置卷帘门,这样一个大“包厢”就出来了,用作经营和堆放杂物。执法人员及时查处了该处新建违建。
▲整改前后对比
▲整改前后对比
▲整改前后对比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城市的综合环境治理,加大对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对照长效管理标准,全力维护温州美好和谐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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