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该行为是违法行为!温州已处罚多起……
本期《明达说事》,我们来说一说“该行为是违法行为!温州已处罚多起……”这件事。
城市绿地是城市基础设施中的重要部分,不仅可以吸灰滞尘,还可以美化环境,是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然而,一些市民为一己之便,将车随意停放在绿地之上,把城市公共绿地变成“车位”,不仅会对绿地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极大地影响了温州文明城市形象。
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屯前街广场前有辆机动车部分车身停在了绿地内,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勘验取证,并联系车主到场接受调查处理。很快,该车车主赶到现场,执法人员告知其占绿停车已经违反《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将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车主现场承认了自己的不文明停车行为,立即将车辆驶离,表示今后再也不会“鲁莽”停车,同时表示会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在鹿城区筲箕涂小区北侧,一轻型自卸货车停靠在树荫下,一侧轮胎已进入绿化带内,压占了一片植被,而货车司机正靠在车内休息,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并立案处罚,同时严肃批评了司机的违规行为。
占用绿地是违法行为,请勿将公园绿地、路边绿化带当成“免费停车场”。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增强爱绿护绿意识,文明停车,共同维护市容环境!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三)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物、停车、放牧、动用明火、开垦种植、倾倒废弃物;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温州一健身房
因这事被立案调查!
“地下管道是雨水管还是污水管?通向何方?”面对现场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店工作人员反复做出双手一摊的动作:“不知道”。
经现场勘查发现,这家健身馆涉嫌无证排水,近期,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周边的污水井进行检查,通知该店负责人尽快办理排水许可证,强调了持证排水、雨污分流和达标排放的重要性,再次要求其尽快办理。现场,执法人员开具了《询问通知书》,责令这家健身馆立即停止无证排水行为,并将进一步立案调查。
据了解,该健身馆内的淋浴间、泳池每天会产生大量的污水,在污水排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将各种油脂、有机物、活性剂、酸碱洗涤剂等污染物一并排放,若超标排放,势必会直接污染水环境。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最高可以处50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水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改善城市无序排水状况,助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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